一紙裁判,是法律威嚴的彰顯,更是公平正義的承諾。然而,案件的審結并非矛盾化解的終點,當事人的權益是否真正實現、糾紛是否徹底平息,始終是法院工作的牽掛。近日,我院通過扎實開展判后回訪工作,將司法關懷延伸至案件審結之后,成功推動一起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的圓滿解決,讓司法溫情在實踐中得到生動詮釋。
據悉,該案涉及長春市某公司與孫某的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經我院調解,雙方達成協議,約定孫某需在調解生效后15日內賠償原告200塊大理石。調解生效后,承辦法官并未止步于文書送達,而是主動開展判后回訪,一方面耐心傾聽雙方心聲,詳細了解當事人對調解結果的看法及履行過程中遇到的難題,通過細致釋法明理,消除當事人的疑慮困惑,為權益實現掃清障礙;另一方面,在履行期限屆滿前,及時督促孫某按約履行義務,確保勝訴方合法權益落到實處。
在法官的積極推動下,孫某在調解期限內主動將200塊大理石運送至原告公司,并順利完成交接手續,這起糾紛得到徹底化解,雙方當事人均對處理結果表示滿意。
判后回訪,看似回訪的是一個個具體案件,實則傳遞的是司法機關的責任擔當與人文關懷。它聚焦個體權益的實現,更守護著社會公平正義的底線,彰顯著對善良誠信的價值引領。未來,我院將持續深化判后回訪工作,用真情實感傳遞司法溫度,讓每一份裁判文書都能收獲群眾的認可與滿意,讓公平正義真正走進群眾身邊、融入百姓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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