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先后就營商環境建設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指出要“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強調“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法治化環境最能聚人聚財、最有利于發展”。蛟河法院民事審判庭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主動服務保障招商引資、產業發展等重點工作,深入貫徹落實各類商事主體依法平等保護原則,助力當地民營企業均衡發展。
“這個事我已經找了一年多了,一直沒解決,我們公司雖小,但我相信法律會還我一個公正。”蛟河市甲廣告公司的經理在調解室向法官說起了她與乙公司的糾紛。甲乙兩公司均是蛟河市的民營企業,乙公司為招商引資企業。2024年7月乙公司找到甲廣告公司詢問位于高速公路口處的一廣告宣傳牌的租用價格,溝通后乙公司稱要向總公司匯報后再定,不久后在沒有簽訂合同和繳納租賃費用的情況下乙公司私自使用了該廣告牌。甲廣告公司巡查設備發現此事后,找到乙公司,乙公司始終以需向總公司請示為由推脫,一拖就是一年。甲廣告公司先后找了許多部門,也在相關部門的協調下與乙公司簽訂了調解協議,但租賃款卻遲遲沒有到位,無耐訴至蛟河法院。
此類涉企案件往往表現為社會關系復雜、社會影響大、積壓年份久、審理周期長等特點,蛟河市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在審理此類案件時注重考量審判工作對企業的影響,靈活調整審理節奏,把依法平等保護原則落實到個案審理中,力求不偏不倚保護各類經濟主體的合法權益,力求“清積案、定紛爭”。受理該案后,審判人員對此爭議的前后進展情況展開了詳細調查,并制定了符合企業訴求、限縮企業經濟壓力、快審快結的爭議化解方案。與雙方充分溝通后,在半月內審結了此案,并督促甲公司及時完成了金錢給付義務,真正做到了案結事了。
“民營企業希望擁有穩定和可預期的市場環境,在商事活動中享受一視同仁的法律守護,真的很感謝你們”,甲廣告公司負責人在一次性收到十萬元租賃款后對承辦法官說道。
下一步,蛟河市人民法院將持續積極回應各類商事主體對公正司法、平等保護的訴求,以“解難題、轉作風、樹形象”專項行動為契機,以嶄新的司法形象服務當地民營企業發展,為中小企業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法治營商環境保障。
蛟河市人民法院:柳欣楊 鞏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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