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錢必須說清怎么分!不能就這么算了!”混著哽咽的喊聲刺破空氣。承辦法官注視著調解席:八旬老人枯瘦的雙手緊攥著皺巴巴的病歷單,渾濁眼底盛滿無助。在蛟河法院新站法庭處理過的百余起贍養糾紛中,這不過是尋常一幕,但每個褶皺里都藏著破碎的親情。
時針回撥至四年前。李老漢的老伴去世,家庭賬簿便悄然裂開縫隙。大女兒李娟主動接父親同住,卻在日復一日的照料中看著妹妹李芳既拿著父親存折又經營著承包地……隨著老人高血壓、心臟病接踵而至,每月醫藥費化作引線,終于引爆了積壓四年的委屈。“她這些年既拿錢又占地!現在連護工費都要推脫,這口氣我實在咽不下!”
“贍養糾紛不能簡單用判決書裁斷。”承辦法官在辦案筆記中重重寫下“親情修復”四個字。當第四次調解陷入僵局時,法官突然轉換策略:“你們可記得父親上次開懷大笑是什么時候?”這記“情感叩問”讓姐妹倆同時怔住。趁此間隙,法官精準鎖定矛盾焦點——承包地的實際收益分配。
從《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到《農村土地承包法》,法官用法律準繩丈量爭議;從兒時姐姐與妹妹結伴上學到父親深夜背女兒求醫的往事,用記憶碎片拼湊血緣溫度。“土地流轉收益可以設立共管賬戶,每月醫藥費從這里支出如何?”這個折中方案讓劍拔弩張的氣氛開始松動。
經過五輪“背對背”調解,姐妹倆終于達成和解協議,約定共同贍養父親。此刻,調解室角落里那盆綠蘿的藤蔓,正悄然越過隔離欄纏繞在一起。
當法官運用“診斷式調解”厘清病灶,以“親情療法”疏導淤結,用“履行擔保”鞏固療效,法律便不再是斬斷親情的利刃,而是縫合傷口的金線。這種既捍衛法律尊嚴又呵護人性溫度的解紛智慧,也正是新時代“楓橋經驗”在基層法庭的生動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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